2021年8月3日
作者:Wei WANG
2020年10月,印度和南非提议世贸组织(WTO)将COVID-19疫苗的知识产权豁免,以帮助加快疫苗的生产和分配。这项倡议在今年五月得到了美国政府的高调支持,之后有越来越多国家跟进赞同。那么,暂时豁免新冠疫苗知识产权保护的做法是否能真正促进新冠疫苗的增产并实现全球范围的分配公平呢?
2021年6月24日,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史密夫斐尔中国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中心(CIBEL)联席主任王衡教授就有关问题接受了澳大利亚SBS中文的采访。他在采访中表示,知识产权豁免可能无法直接解决当前存在的疫苗分配和生产问题。因为“在现实过程中,豁免提案想要得到通过、得到支持,尚需时日。现在比较急迫的还是疫苗生产的问题,包括厂商授权许可的问题。”
王衡教授解释说,这次豁免主要会涉及四个方面,包括版权、工业设计、专利、对未披露信息的保护。其中比较关键的是关于专利的问题。如果这项豁免得到通过,那就会对疫苗生产商产生比较大的影响。不过,他同时指出,豁免不能解决所有疫苗生产的问题,而且里面还涉及到疫苗原材料的供应,包括生产设备等相关问题。
当谈到如果这项知识产权豁免得到通过,是否会对现有的疫苗生产商带来较大不利的影响时,王衡教授表示,这种想法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现当前的情况是新冠疫情严峻,比较急迫的问题是怎样在最快的时间生产更多的疫苗,同时能够比较公平地分配这些疫苗。王衡教授表示:“从这个角度来讲,如果能够使疫苗生产厂商扩大产能,让发展中国家获得更多的疫苗,应该说对于当前的燃眉之急是非常有帮助的。”但他同时指出,“也有分析认为,美国政府之所以支持暂时对新冠疫苗知识产权实行豁免,是希望能在和生产厂商谈判的时候,握有更多的谈判筹码和谈判能力。”
谈到直接由疫苗厂商到当地去设厂是否可以取代疫苗知识产权豁免方案时,王衡教授表示,要通过对新冠疫苗知识产权的豁免,必须经过WTO一百六十四个成员的同意。澳大利亚政府至今没有表态。在谈到其中的原因时,王教授表示,根据他的个人观察,一方面可能有代表担心豁免本身会造成负面效应,因为现阶段确实需要疫苗厂商更多地来支持生产。另一方面,豁免也可能是一个长期的解决方案。王教授认为:
“长期来看,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获得豁免后,新冠疫苗能够被更多地所生产和使用。短期来看,豁免会使厂商面临压力,所以这当中有一个长期和短期利益平衡的问题。”
王教授还强调,知识产权其实最终是公共利益和知识产权持有人两者之间的平衡。“当前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的问题,实际上体现了我们应该怎样在公共健康和鼓励创新研发之间达到平衡。既要保证公共能获得比较快的、价格合理的疫苗供应,又能使得知识产权持有人能够继续研发和创新。”
这次采访原文,请见澳大利亚SBS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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